|
|
婚姻家庭 1、提供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接受有关婚姻家庭父母的法律咨询,拟定有关法律文书、出具律师函、法律意见书 2、代理婚姻家庭案件诉讼 (1)参与、代理调解与和解离婚纠纷; (2)夫妻登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; (3)解除同居关系纠纷,代理同居引起的财产争议,子女抚养争议案件; (4)婚姻无效、撤销纠纷,代理一方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或宣告无效婚姻案件; (5)夫妻财产约定纠纷,草拟、审查夫妻约定的财产协议,代为办理相关财产转移登记手续或公证手续; (6)重婚、虐待、遗弃等刑事案件控告或代理; (7)代理第三人履行债权引起夫妻偿债争议的案件; (8)代理离婚引起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。 3、代理抚养、扶养、赡养关系纠纷 (1)抚育费纠纷; (2)扶养费纠纷; (3)监护权纠纷; (4)探视子女权纠纷; (5)变更赡养关系纠纷; (6)确认收养关系纠纷; (7)解除收养关系纠纷; (8)继父母子女关系纠纷。 4、代理遗嘱、继承纠纷 (1)分家析产纠纷; (2)法定继承纠纷:转继承纠纷,代位继承纠纷; (3)遗嘱继承纠纷; (4)继承权确认纠纷; (5)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; (6)遗赠纠纷; (7)遗赠扶养协议纠纷。 5、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事务 (1)代为起草、审查婚前财产协议,提供法律意见; (2)代为起草、审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协议,提供法律意见; (3)代为起草、审查离婚协议,提供法律意见; (4)代为起草、审查分家析产协议,提供法律意见; (5)代为办理遗产继承事宜;草拟、审查遗嘱,或出具律师见证; (6)代理协议离婚、分家析产居间谈判业务; (7)代办婚前、婚内财产分割协议、离婚协议的公证; (8)代书起诉状、答辩状、上诉状; (9)提供律师见证服务; (10)代为进行婚姻家庭领域的调查、获取证据资料; (11)代办公证业务; (12)担任个人和家人的法律顾问; (13)代理涉外、涉港澳台的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事务。 |